山西科達自控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公司”)監事會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》(以下簡稱“《公司法》”)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》(以下簡稱“《證券法》”)、《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》(以下簡稱“《管理辦法》”)、《北京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(試行)》、《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續監管指引第3號——股權激勵和員工持股計劃》(以下簡稱“《監管指引第3號》”)等法律、法規及規范性文件以及《山西科達自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》(以下簡稱“《公司章程》”)的有關規定,對公司《2022年股權激勵計劃(草案)》(以下簡稱“《激勵計劃》”),發表了核查意見。
詳細公告如下: 監事會對公司2022年股權激勵計劃(草案)的核查意見